1.綠地投資型
中國企業出口能力、境外直接投資規模、資本存量水平和專利數量等對企業選擇綠地投資進入模式具有強化作用。因為出口能力、境外直接投資規模、資本存量水平和專利數量等體現了企業整體軟實力。
2.跨國并購型
目前,我國企業開展
境外投資備案的進入模式以境外并購占據主導地位。大型企業基于在國內壟斷性的地位所獲取的超額利潤和金融支持,在國際市場上大手筆的進行“簡單快速”的并購,能快速提升員工的工作成績。
兩種模式的比較
現階段,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應當基于企業發展戰略及國際化動機,從利潤的角度,根據自身的特點,以市場化的方式選擇合適本企業的國際化經營進入模式。并購能在短時間內快速提升企業的市場份額、資源及品牌影響力,但并購需要企業有充分的信心和具備很強的資產整合能力。而新建投資,雖然見效較慢,但基于企業自身技術和管理水平,穩步發展,能在較大程度上把握進入模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