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號文登記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返程投資和外匯初始登記,
37號文通常出現VIE紅籌架構中,而且主要辦理人群為自然人,不是企業法人。自然人通過境內公司注冊地的銀行進行申請辦理,并且必須在WFOE公司設立之前,也就是拿到營業執照之前辦理。
返程投資外匯登記資料清單
1. 《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業務申請表》;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副本(按規定先驗資后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無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
3. 外資房地產企業另需提交已通過商務部備案的證明材料;
4. 外國投資者以其境內合法所得在境內投資新設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憑證原件(按規定無需提交的除外)。
5. 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文件(按規定無需提交的除外),有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提交該證書(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僅需提交包括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全部登記事項在內的加蓋工商部門印章的企業基本信息單);
外匯初始外匯登記資料清單
1. 書面申請與《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2. 境內居民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3. 境內居民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擬境外投融資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資產或權益的證明文件;
4. 特殊目的公司登記注冊文件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證明文件(如股東名冊、認繳人名冊等);
5. 境內外企業權力機構同意境外投融資的決議書(企業尚未設立的,提供權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資的書面說明);
6. 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說明交易的真實性或申請材料之間的一致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以前
37號文登記是由外管局審核批準的,現在下放給到銀行辦理,銀行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不確定的問題,仍然會報外管局審核。所以在辦理37號文登記的時候,自然人一定要把所需要材料準備齊全,避免到時候因為材料不充足導致不通過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