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發行產品之前是需要先辦理
私募基金備案的。如果沒有,投資者就需要謹慎選擇,如果有辦理私募基金備案,投資者在投資之后,還需要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產品投資、運行情況;若發現管理人有出現違規情況,需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反映。避免出現管理人失聯、以及發生糾紛的事情。
那么,私募基金如果發現管理人失聯、以及發生糾紛要如何處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
1、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反映情況;
2、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線索;
3、最后提交涉嫌違規的線索;
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糾紛:
1、如遇到私募基金預期或違約,屬于投資失敗的,可以按合同約定處理或與管理人協商處置方案;如果是涉及管理人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產品投資、清算等引發的糾紛,可以按合同相關條款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
2、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以下違規情形,可以直接向證監會提供相關線索:
(1)通過短信、電話、互聯網、社交軟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宣傳推空介、募集;
(2)投資門檻低于100萬 元;
(3)向非合格投資募集;
(4)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超過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5)承諾或通過回購等方式變相保本保收益;
(6)基金產品未備案已對外募集和投資。
只要有這些情形出現,就需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反映,私募基金公司或者機構也要恪守本分,一定要按照規定要求合規操作私募基金,該辦理的私募基金備案等一些手續一定要去辦理,如果自己無法辦理可以直接在線咨詢我們幫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