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是毫無疑問的,全部私募基金公司從業私募基金業務需要需要備案的,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私募基金募資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利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做好備案,并按照私募基金的具體投資定位標明基金種類;
1、備案的主體還得是投資類別的公司(最新基金行業協會規定名稱與范圍帶有“私募基金”字樣),營業范圍還得只帶有私募標準的營業范圍,多出的要去掉。
2、法定代表人及高管還得有從業資格且列入到公司的社保之中。
3、注冊資金還得為實繳,且股東需出示出資能力的證實。
4、須有穩定的辦公場所且擁有相應規模的管理團隊。
5、經律師提供完整的法律意見書且符合標準之后才可做好備案操作。
私募基金備案對股東又什么規定呢?現在基金協會對從業私募基金的企業股東出資能力證實問題較為嚴謹,全部股東的實繳資金需要是自籌資金,全部股東的固定資產要超出認繳資金。
行業協會表示,《有關進一步規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多個事宜的公告》并沒有規定辦理機構需要擁有指定金額以上的流動資金才可登記。但做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辦理機構應按照本身運營狀況和業務發展定位,確保有充足的流動資金確保機構有效運行。有關流動資金應涵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資、房屋租金等平時運營支出。律師所需要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擁有從業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要的流動資金、資本條件等做好財務盡職調查并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對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冊資本/實繳資本不夠100萬元或實收/實繳占比未超過注冊資金/認繳資本的25%的狀況,行業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進行特別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歸類公告中進行公告。